2017年3月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競價活動結束!2017年3月杭州車牌競價最低價個人36000元、單位最低成交價30800元。競價結束,請買受人繳清競價成交款項!點擊進入>>> 杭州個人車牌競價結果查詢 最低成交價: 36000 元 平均成交價:37508 元 最低成交價的報價人數(shù) : 78 人 最低成交價的成交人數(shù) : 5 人 最后買受人報價時間:09:02:34.910 杭州單位車牌競價結果查詢 最低成交價: 30800 元 平均成交價:32693 元 最低成交價的報價個數(shù) : 14 個 最低成交價的成交個數(shù) : 9 個 最后買受人報價時間:13:22:22.549 2017年03月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情況 2017年03月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結束。本月以競價方式向單位和個人配置增量指標1342個(含上期未配置成功的指標9個,超過指標有效期失效的指標有0個),其中個人增量指標1182個,單位增量指標160個。通過資格審核的有效編碼數(shù)個人為6421個,單位為737個。成交編碼數(shù)個人為1182個,單位為160個。最終競價配置結果以實際付清全部成交款項的情況為準。 競價全過程共6個小時,3月27日上午9時開始,下午15時結束。在11時和13時分別進行一次參與競買人報價的平均價格播報,方便競買人根據(jù)實際需要進行報價調整。兩次平均報價分別為個人22410元、單位21426元;個人24031元、單位22853元。 本月競價的最低成交價為個人36000元、單位30800元;個人最低成交價的報價人數(shù)為78人,成交5人,單位最低成交價的報價個數(shù)為14個,成交9個;平均成交價為個人37508元、單位32693元;最低價成交編碼最后報價時間:個人9時2分34.91秒、單位13時22分22.549秒。競價全過程由公證處予以公證。競買人可在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競價系統(tǒng)(www.hzqcjj.com )查詢競價成交結果。 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公室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3月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公告 杭州產(chǎn)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杭交所)受托根據(jù)《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規(guī)定》組織實施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活動,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價標的 杭交所受托組織競價的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調控辦)2017年3月份擬配置的1342個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其中單位增量指標160個,個人增量指標1182個。1個增量指標為1個競價標的。 二、保留價 每個競價指標的保留價為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參加競價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競買人)報價不得低于該保留價。 報價設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上一月競價日15時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競價系統(tǒng)http://www.hzqcjj.com(以下簡稱競價系統(tǒng))播報的平均成交價的兩倍。 三、競價時間 2017年3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連續(xù)競價6個小時。單位和個人在同一時間分別競價。 四、競價方式 競價采用網(wǎng)上報價方式進行,報價不統(tǒng)一安排場所,競買人憑市調控辦確認的申請編碼及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碼進行競價資格激活后,自行登錄競價系統(tǒng)(http://www.hzqcjj.com)進行報價。 五、競買人資格 已辦理增量指標申請登記手續(xù)的競買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參與競價: (一)在辦理增量指標申請時,已選擇以競價方式取得指標; (二)已按照規(guī)定繳付競價保證金; (三)已通過審核部門的資格審核,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 六、競價保證金的繳付 競買人應在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以競買人名義,自由選擇向杭交所下列其中一個資金結算監(jiān)管賬戶,按照每個申請編碼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00)的標準繳付競價保證金,一個申請編碼單獨對應繳付一份競價保證金,一份競價保證金須一次性繳付,并以達賬時間為準(即競價保證金最遲到達本賬戶時間為2017年3月17日17:00)。 戶名:杭州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賬號:3301040160001331555 開戶行: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戶名:杭州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帳號:626984557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杭州延安支行 競買人為個人的,可選擇銀行柜臺轉賬、網(wǎng)上銀行轉賬、現(xiàn)金繳付三種之一的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不得采用該三種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 競買人為單位的,可選擇銀行柜臺轉賬、網(wǎng)上銀行轉賬兩種之一的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不得采用該兩種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 通過銀行柜臺轉賬的,繳款時必須是同名賬戶,在繳款時須在銀行進賬單或匯款憑證的備注/用途/附言欄中準確填寫辦理增量指標競價申請登記時所取得的申請編碼(只需填寫數(shù)字,不需填寫任何文字)。詳見《銀行柜臺轉賬繳付競價保證金指南》。 通過網(wǎng)上銀行轉賬的,繳款時必須是同名賬戶,在繳款時須在網(wǎng)上銀行支付界面的備注/用途/附言欄中準確填寫申請編碼(只需填寫數(shù)字,不需填寫任何文字)。詳見《網(wǎng)上銀行轉賬繳付競價保證金指南》。 通過現(xiàn)金繳付的,應在指定的杭州銀行和中國民生銀行杭州分行任一網(wǎng)點(具體營業(yè)網(wǎng)點詳見《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指定辦理營業(yè)網(wǎng)點》)營業(yè)時間內辦理,在繳款時須在現(xiàn)金存款憑證的備注欄中準確填寫申請編碼(只需填寫數(shù)字,不需填寫任何文字)。同時,競買人應在繳款銀行開立退款賬戶或提供競買人本人其他銀行的退款賬戶,并準確填寫《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保證金現(xiàn)金繳款申請表》(可在競價系統(tǒng)打印),并載明以下信息:競買人名稱(戶名)、申請編碼、退款賬戶開戶銀行名稱、退款賬號、手機號碼。詳見《現(xiàn)金繳付競價保證金指南》。 上期已選擇延期退還競價保證金(以下簡稱“延期退保”)且未被確認為買受人的競買人,當期繼續(xù)申請以競價方式獲得增量指標的,若該競買人當期申請編碼與選擇延期退保時一致的,則其無需再繳付當期競價保證金;若該競買人當期申請編碼與選擇延期退保時不一致的,則其須重新繳付當期競價保證金。 競價保證金繳付注意事項: (一)競買人應填寫并提示競價保證金匯出銀行將其填寫的備注信息準確、完備地發(fā)送至杭交所上述資金結算監(jiān)管賬戶。若因競買人未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而導致其無法參與競價的,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責任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二)競買人應妥善保管競價保證金繳款憑證,該憑證將作為查詢及辦理相關手續(xù)的依據(jù)之一。 (三)競買人采用跨行、異地繳付競價保證金的,繳款所需支付的手續(xù)費用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四)競買人為單位的,采用跨行支票繳付競價保證金的,應將支票提交至競買人開戶銀行,并與開戶銀行確認在競價保證金繳付截止前確保到賬。 (五)采用支付寶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的,將會造成競價保證金繳付不成功或無法退還競買人,請不要使用。 (六)此次競價保證金只對應此期競價,未成交的競買人(已選擇延期退保且未被確認為買受人的競買人除外)的競價保證金將由杭交所按規(guī)定退還。若要參與下期競價的,需按下期競價公告規(guī)定時間重新繳付競價保證金。 (七)競買人在登錄競價系統(tǒng)(http://www.hzqcjj.com)辦理資格激活過程中須選擇是否延期退保。延期周期為一期(即當期到下期)。 (八)已繳付競價保證金的競買人,應在繳付競價保證金后的第1個工作日13:00后,通過競價系統(tǒng)查詢競價保證金繳付信息。 (九)上期已選擇延期退保且未被確認為買受人的競買人,應在當期競價保證金繳付起始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13:00后,通過競價系統(tǒng)查詢競價保證金繳付信息。 (十)上期已選擇延期退保且未被確認為買受人的競買人,取消以競價方式獲得增量指標申請的、申請編碼到期未延期的或申請編碼與選擇延期退保時不一致的,則該競買人在存疑保證金名單中。杭州產(chǎn)權交易所不予確認為當期競價保證金,且不予辦理競價保證金信息更正手續(xù)。 (十一)競買人需要辦理競價保證金繳付信息核對和更正事項的,應親自到杭州銀行和中國民生銀行杭州分行任一網(wǎng)點(具體營業(yè)網(wǎng)點詳見《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指定辦理營業(yè)網(wǎng)點》辦理相關手續(xù),辦理時間自2017年3月14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止各營業(yè)網(wǎng)點營業(yè)時間內。 七、競價保證金的退還 根據(jù)是否通過資格審核及是否成交,競價保證金分兩個時間段退還: (一)競價保證金繳付不成功的單位和個人、已繳付競價保證金但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單位和個人;通過資格審核,但在競價中未被確認為買受人的競買人(已選擇延期退保且未被確認為買受人的競買人除外)的競價保證金本金和利息,由收款銀行于2017年4月1日前退還。 已選擇延期退保且未被確認為買受人的競買人,競價保證金在當期不予退還。 (二)已按期繳清競價成交款項的買受人的競價保證金和未繳清競價成交款項的買受人多繳的競價保證金的本金和利息,由收款銀行于2017年4月7日前退還。 因競買人賬戶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競價保證金退還不成功的,本所將于2017年4月10日后在競價系統(tǒng)中發(fā)布競價保證金退款不成功名單,競買人可按名單要求辦理資料變更手續(xù)及退款手續(xù)。 八、競價成交款項的繳清 買受人競價成交后應當自2017年3月28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止,在杭州市財政局指定的非稅收入代理銀行杭州銀行在杭州地區(qū)的任一營業(yè)網(wǎng)點營業(yè)時間內繳清競價成交款項;也可登錄杭州銀行網(wǎng)上銀行、杭州銀行手機銀行、杭州銀行易繳費平臺,一次性將全部競價成交款項直接繳付至杭州市財政局財政專戶。競價成交款項不予退還。 買受人不得采用他行劃款和網(wǎng)上銀行(杭州銀行網(wǎng)上銀行除外)及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的方式繳清競價成交款項。若買受人采用同城跨行支票方式繳清競價成交款項的,買受人應在競價日次工作日(2017年3月28日)到杭州銀行指定的營業(yè)網(wǎng)點(具體營業(yè)網(wǎng)點詳見《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收入指定跨行支票辦理營業(yè)網(wǎng)點》)營業(yè)時間內辦理繳款手續(xù),如果買受人不按規(guī)定繳清競價成交款項的,視為其放棄增量指標,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指標證明文件的獲取 取得小客車指標的單位和個人,可于2017年3月31日起,在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xkctk.hzcb.gov.cn自行下載打印或者到服務窗口領取指標證明文件。 十、其他事項 (一)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的相關詳細事項,可登錄競價系統(tǒng)查詢《杭州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指引》。 (二)客服電話:0571-86905000 杭州產(chǎn)權交易所 2017年3月10日 (責任編輯:編輯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