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審核通過的,申請頁右上角申請狀態(tài)將顯示為“審核通過”。 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申請頁下方復核提示欄將顯示“審核不通過”并說明理由。 三、統(tǒng)計結果顯示,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最主要原因是申請人漏填、誤填、錯填。請申請人認真核對申報時填寫的原始信息、相關證件與申請條件。申請人也可參閱《5月份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審核相關情況說明》中的分類舉例,比照核對。 四、資格審核未通過的申請人在核對相關信息之后,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處理: 1、選擇重新申請。在網站上登錄系統(tǒng)之后,點擊“取消申請”,對原申請內容進行修改,確認無誤后再點擊重新申請。在次月8日24時之前重新申請的,系統(tǒng)將重新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納入下一期配置。 2、到相關部門查詢、核對不通過的信息。例如,對于戶政部門審核未通過的信息,可以前往發(fā)證地公安機關咨詢、核對信息。對于社保部門審核未通過的信息,可以撥打本地的12333熱線電話,或登錄杭州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或前往社保經辦機構及自助服務機查詢、核對個人的參保信息。核對清楚相關信息后,符合條件的,再登錄系統(tǒng)修改信息重新申請。 3、按規(guī)定申請復核。對審核結果確有異議的,根據《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規(guī)定》,申請人可在審核結果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申請可以到網上辦理,網上不能辦理的,到服務窗口辦理。復核通過的,申請頁右上角申請狀態(tài)將變更為“審核通過”,并納入下一期配置。復核不通過的,申請頁下方復核提示欄將顯示“復核不通過”并說明理由。 (責任編輯:編輯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