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官,您好!我是2013年6月?lián)u號中簽上的專段號牌,現(xiàn)在想換新車并繼續(xù)用此號牌,請問是否可以,我該怎樣操作。 【答】更新車輛1.在2011年7月11日之后,未滿三年的個人出售、報廢名下登記的小客車懸掛原段的,登陸貴陽交警信息網(wǎng)——貴陽市小客車專段號牌管理信息系統(tǒng)——選擇“更新車輛”下拉菜單-更新車輛填報,進行審核(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審核,就有一個專段號牌的指標。 更新車輛2.在2011年7月11日之后,個人名下有9座以下的載客汽車,滿三年以上的個人出售、報廢名下登記的小客車懸掛原段的,登陸貴陽交警信息網(wǎng)——貴陽市小客車專段號牌管理信息系統(tǒng)——選擇“更新車輛”下拉菜單-更新車輛填報,進行審核(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審核,可以“二選一”可以延用原號段(上牌只能上新車)或者選擇專段號(可上二手車)牌。 (責任編輯:編輯J1) |